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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行政处罚治不了考试作弊那法律呢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5-6-23 9:35:00 人气: 标签:行政处罚法
导读:近日,中国青年会调查中心通过中国网和问卷网对2000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0.4%的受访者确认自己或周围同学在大学期间有过作弊行为,66.6%的受访者感觉当前大学…

  近日,中国青年会调查中心通过中国网和问卷网对2000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0.4%的受访者确认自己或周围同学在大学期间有过作弊行为,66.6%的受访者感觉当前大学生作弊现象普遍。50.6%的受访者严格考场纪律,杜绝大学生作弊。

  考试作弊是基于功利主义的投机人格的反映,这是秉承公开、、公平的现代和社会所不允许的。遗憾的是,我们至今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根治考试作弊,而是穷于用武器和行政武器应付,这种状况必须改变。

  在国外高校,如,一次作弊被抓就会被劝退。在美国,一旦考试作弊,将面临着图谋欺诈重罪。在我国也是如此,如2006年武汉来港入读城市大学的25岁女博士生,为求在考试取得好成绩,竟将一万元现金放在教授的信箱,意图行贿老师取得试题和答案。廉署接获城大举报后,安排该教授与女生见面交易,当场把正抄写试题答案的女生,最终还被判即时六个月及充公一万元贿款。

  而在我国,很多人把考试作弊不当事儿,学生考试作弊,家长也帮着孩子作弊。君不见,每年高考,总有人千方百计作弊,之后就是和行政处罚。然而,作弊现象却年年发生,这说明什么?说明和行政处罚是扬汤止沸,而非釜底抽薪;说明缺乏严厉的法律处罚,考试作弊现象就难以根治。唯有借鉴国外经验,通过法律途径,即出台考试法,拿起司法武器严厉打击考试作弊,才能根治我国的考试作弊。

  如果能和、美国以及我国地区一样,制定严格的考试法律,考生一次作弊就劝退,就依法以图谋欺诈重罪,对一次考试行贿即刑拘,并依法重罪惩治考试作弊,那么,还会有那么多人愿意付出的作弊成本吗?

  出台考试法,符合依国的需要,是依教和依校的具体体现,更是依考的时代要求。只有出台考试法,才是考试秩序、考试公平、考试结果的最好选择,才是矫正极端功利心理导致的人格扭曲的良药。(马得清 作者系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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