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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 李超:《民释与裁判思维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9-12-30 3:25:06 人气: 标签:民法论文1000
导读:本书从裁判者的视角出发,对于民事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特别是一些“本土问题”,从民法规范的现实结构中寻求解决途径和方法,强调民释的价值权衡与判断。同时,…

  本书从裁判者的视角出发,对于民事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特别是一些“本土问题”,从民法规范的现实结构中寻求解决途径和方法,强调民释的价值权衡与判断。同时,又注重学说观点与案件处理之间相互协力,来实现理论与实务之间相互连通。

  在民法实施的过程中,的作用就在于通过个案裁判使各方利益以具体化的径公平、地分配,使整个社会从本质上得以改进。因此,的裁判经验应当重视。本书将民论与司法裁判紧密结合。

  这是一本来自一线的作品。作者立足于既有法规范体系,紧扣裁判的现实脉搏,合理运用民释方法和技术,深入价值动态,创造性地进行法律阐释。务求精准,贴近实际,兼有创新发展,极大地增进了民法适用的合。

  李超 天津市高级。民盟盟员,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主要著作有:《保理合同纠纷裁判规则与典型案例》《法院审理房屋买卖案件观点集成》《公产房纠纷裁判思与法律适用》。

  我曾在不同场合为讲授民法适用与裁判方法,这个过程中,常有与我讨论所办理的各种疑难案件,许多提供的典型案例也被我纳入授课内容之中,我也在与他们的交流中获得实践的知识。2011年11月的一天,李超随同天津高院吴广庭长就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调研课题,专门来征询我的意见。这是一个教科书上见不到的问题。我当时的意见是,公有住房使用权虽然具有特殊性,但是有些问题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是能够获得解决的,这就是解释论的问题,应当认真对照现行法律,看看哪些问题通过现行法律可以得到解决。既关注到问题的特殊性,也要关注问题一般特点。这个意见也被天津法院的调研报告所接受。正是这个缘由,与本书作者相识。我也乐于与年轻探讨民法问题。李超对民法问题的研究有极大的热忱。因审判事务繁复,即便对学术有所关注,但难免精力上顾之不及,能结出学术者更属难能可贵。

  民是实践的科学,是实践社会的艺术!有赖于将“纸上的法律”变成现实生活中真正发挥作用的“活法”。从司法实务工作中提炼出的裁判观点往往更具有现实针对性。本书从裁判者的视角出发,对于民事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特别是一些“本土问题”,从民法规范的现实结构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强调民释的价值权衡与判断,同时,又注重学说观点与案件处理之间相互协力,来实现理论与实务之间相互连通。

  本书是作者对既往学术历程的回顾。看到年轻能够在司法实践中不忘对学术有所追求,我由衷感到欢欣鼓舞!中青年民人,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是中国民法未来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希望本书的出版只是李超在民法研究领域内的一个新起点,期待他能够在未来为民法实践和理论做出更大的贡献。测试你前世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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