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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民法难点透析之案例分析题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7/9/1 23:03:03 人气: 标签:民法真实案例分析
导读:依照往年惯例,每年8月份考试就要拉开帷幕,也是很多实现梦想的很重要的考试。考试是指由教育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发起的一次集公务员[微博]、高考…

  依照往年惯例,每年8月份考试就要拉开帷幕,也是很多实现梦想的很重要的考试。考试是指由教育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发起的一次集公务员[微博]、高考[微博](或考研[微博])为一体的入学考试,考生被录取后先到大学深造两年,毕业即获得公务员编制和报考的岗位,岗位有法院、检察院干部和法警、、司法所干部及。这对于广大应届毕业生来说,无疑是一次学历和工作兼得的大好机会,因此考生要好好把握。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想在的考试中脱颖而出,必须早做准备。就报考本科的考生来说,最需要提早准备的就是民法科目了,一是因为民法科目共计150分,占据了总分的半壁江山;二是因为民法和行测、申论相比是提分最快的一个科目。因此中公教育[微博]专家在此提早给大家带来福利,为大家做民法题型的深度解析,为大家备考助一臂之力。

  根据往年大纲要求,民法部分的题型有四种:单项选择、简答、论述和案例分析。这四种题型中,最让广大考生头疼的就是案例分析了,原因是这种题型不仅考察大家对民论知识的把握程度,更要检验大家能不能把这些理论知识跟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去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因此对考生的分析能力要求会更高。

  例: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做,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甲未将汽车交付给乙,后甲又向丙借款,丙要求甲提供,甲将该汽车又质押给丙,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将汽车交付给丙,丙因违章驾驶该汽车,造成该车毁损,甲对乙、丙的借款期均届至,且均无力,乙提出要处分质押汽车,甲告知汽车在丙处,乙便向丙要车,丙不给,乙、丙双方发生纠纷。

  要想读懂材料,最快捷的方式是抓准材料中的人和事。在上述案例中,“人”有甲、乙、丙;“事”有如下几项:甲乙之间的借贷行为,甲为乙做的质押;甲丙之间的借贷行为,甲为丙做的质押,丙对质物的使用。

  我们要根据题目中的设问来组织答题思,列好提纲。一般来说,案例分析的设问都会从三个层面去发问,分别是“是什么、为什么以及怎么办”。对于“是什么”,我们只需开门见山点破主旨即可;对于“为什么”,则考生从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两个角度来作答,既要阐述法律是如何的,又要表明在案例中是如何体现的;至于“怎么办”,无需答得太复杂,只要明白为什么,后面怎么办顺理成章就出来了。

  当我们列好提纲、胸有成竹之后才可以往答题纸写。写的时候要如下要求:一是要卷面整洁,避免涂涂改改;二是要条理清楚、分段明确、要点明显;三是要内容准确、切合题意。

  中公教育专家认为,考生只有走好这三步,才能答出优质答案,就有可能在30分的案例分析题中得高分甚至是满分。希望这次的分享能给大家的备考带来切实的帮助,中公教育专家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对于2014考试一定要提早准备,同时也预祝大家考试成功!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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