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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人才培养的困境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17-4-7 17:46:59 人气: 标签:国际公法
导读:中国“入世”后,国际经济和贸易方面的国际法教育和人才培养越来越与世界接轨,但涉及海洋、陆地边界等问题的国际公法人才培养却面临着与国家需要脱节的困境中国…

  中国“入世”后,国际经济和贸易方面的国际法教育和人才培养越来越与世界接轨,但涉及海洋、陆地边界等问题的国际公法人才培养却面临着与国家需要脱节的困境中国“入世”后,国际经济和贸易方面的国际法教育和人才培养越来越与世界接轨,但涉及海洋、陆地边界等问题的国际公法人才培养却面临着与国家需要脱节的困境

  9月21日是国际和平日,中国没有缺席这一重要国际纪念日的活动。9月20日,上海社会科学院安全与危机管理联合项目(SCM)、国际法促进中心(CIIL)、华东大学国际院联合举办了2016国际和平日上海纪念研讨会。

  据报道,此次研讨会是由国际法促进中心发起的,旨在纪念二战期间上海接收犹太难民的历史,探讨当下叙利亚难民危机的最新状况及其对国际法的挑战。作为民间组织的国际法促进中心,也再一次进入了视野。

  实际上,这并不是国际法促进中心第一次举办重大活动。国际法促进中心是一个在荷兰海牙注册的非组织,致力于在大中华地区推动、和促进国际法的发展。

  9月12日,在位于市建国门附近的一间办公室,国际法促进中心主任刘毅强接受了周末记者的采访。刘毅强曾为红色高棉国际特别法庭被害人代理律师、中国国际刑法青年学者联盟秘书长、柬埔寨金边皇家法律经济大学。他还曾任职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国际刑事法院上诉分庭。

  谈到成立国际法民间促进组织的初衷,刘毅强告诉周末记者,在国外法庭工作的时候,他发现,一些民间NGO在国际场合非常重要,发挥的影响甚至超过中小国家。而在目前的国际法下,中国需要民间NGO的,进行国际对话,掌握一定的话语权,从而发出中国的声音,参与并影响国际法重大议题的设置与制定。

  在刘毅强看来,要成为国际法强国,必须要实现民间NGO、国家与国际组织三者的良性互动,由NGO发掘议题,得到国家的重视,接着进入国际组织讨论范畴,最后形成条约或者国际法律文件。目前,国际法促进中心关注的领域主要包括国际刑法、难民、模拟法庭培训、南海等。他们的荷兰海牙办公室则主要为方便与国际组织联络,向国际组织分享中国的研究。

  刘毅强告诉记者,他的动力来自学习国际法的自信,这是他应该做的,做比不做好很多,这样做能够给社会带来希望,带来正能量,是真正做国际法的事情。而让国际法促进中心成为世界瞩目、中国人自豪的伟大的NGO,是他的理想。

  实际上,在国内,像刘毅强这样从事国际法实务的个人和民间组织实在是太少了。而背后反映的问题则是,中国太缺乏国际法人才了。中国海洋大政学院教授朱伟东经常听到国内相关部门或企业在遇到有关国际法问题时感叹人才难求。

  朱伟东曾在一篇《中国太缺国际法人才了》的文章中指出,中国国际法人才的培养质量,应被看成中国崛起的一个细节,而拥有优秀的国际法人才,将让中国拥有更强大的智力资源应对各种纠纷与烦扰。

  对目前国际法在中国的地位以及中国对国际法与运用,今年7月7日,《环球时报》发表评论文章称,中国不能满足于做一个经济巨人,但在国际法领域却是个矮人,这个形象绝不是中国发展的最终目标。

  中国重视国际法,自以后就变得非常明显了。1978年,在“我们还要大力研究国际法”的要求鼓舞下,中国的国际法教学和研究逐步开展,中国有关部门逐渐转变了对国际司法机制的怀疑和观望态度,中国人开始参与到国际司法过程中。

  在此过程中,中国也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就。倪征燠、史久镛、王铁崖、端木正等多位中国家和受聘于国际司法组织中担任或法律专家组。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近些年来开始尝试适应和学会使用国际司法机制,在我国签署、批准或加入各种国际公约时,改变了过去那种对提交国际法院解决国际争端的条款一概保留的做法,用更加积极和建设性的态度对待之。

  2014年以来,中国多次强调国际。这种重视并没有停在口头上。2015年,中国成立了“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中国设立这一机构,其意义在当下的国际中不言而喻。

  谈到南海仲裁案的,国际法促进中心海牙办公室负责人毕家玮认为,我国在国际法规则的运用上,依然缺乏一定的灵活性和主动性。因此,建立一支更高水平的国际法队伍,对我国今后外交工作的开展以及大国家战略的施行,都是百利而无一害。我们不仅要在知识储备、人才储备上下功夫,更要转态,让自己能够更积极地投入到国际法秩序的建设当中,在国际法未来的发展中占据优势地位。

  然而,国际法人才储备恰恰就是薄弱环节。在南海仲裁案之初,大学院教授饶戈平就指出,中国目前亟需实务型国际公法人才,应更加重视国际公法教育和人才培养。

  饶戈平表示,中国“入世”后,国际经济和贸易方面的国际法教育和人才培养越来越与世界接轨,但涉及海洋、陆地边界等问题的国际公法人才培养却面临着与国家需要脱节的困境。如何在涉及国家领土和海洋等核心利益问题上发出“中国声音”,表达“中国立场”,亟需具有国际视野、娴熟掌握国际法规则的实务型国际公法人才。

  近年来,中国国际法的研究和教学迅猛发展,国际法人才的培养也突飞猛进。目前,“国际法”是专业的核心课程,全国600多所院,有20所左右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具有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应该说,中国国际法人才培养的速度和规模界上都处于前列。然而,培养出来的国际法人才并不多见。

  在外国语大学院国际法教师姚艳霞看来,我们国家真的需要加强国际法人才的培养和启用。这是很紧迫的事情。让姚艳霞感到可惜的是,很多国际法专业(“大国际法”,而非“国际公法”)的学生后来都进了律所(主要都从事法律实务),并没有能真正从事国际公法方向的研究或者业务。

  姚艳霞介绍说,北外院自2007年开始招收国际法方向(“大国际法”)研究生,每年平均15个人,到目前为止,毕业后从事国际法实务的学生比例仅为3%。虽然是国际法方向,但倾向于国际经济法,基本上都去律所了。只有少数毕业生毕业后去了从事国际法的工作。过去4年来,北外的“国际组织项目班”(本科大多是英语或法语专业的)倒是有一些国际法人才的苗子(外语好,思辨能力强),但可惜他们的法律基础还不够。

  南昌大学院国际法教师商韬也认同这一说法,他告诉周末记者,目前国内院对于国际法人才的培养存在一定的问题。国际法往往被认为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不少高校在国际法课程的授课环节,没有重视对国际关系的知识介绍和国际热点问题的解读,不掌握这些知识结构,学生就无法真正理解国际法的实践价值。

  加之国际法的实践门槛相对国内法较高,导致这门课程被标注为“与自身无关”“难以在现实生活中运用”等错误的观念,其结果就是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在未来的职业规划上选择国际法的学生寥寥无几。

  以自己的个人经历,姚艳霞改变国际教学的一些突出问题,目前,在本科教学中,教学方法还是比较传统的讲授式教学,缺少国外的讨论课和案例教学。北外的研究生国际法教学中,虽然学生有讨论课按案例教学,但因为很多学生都比较功利,觉得国际公法用处不大,也不能产生经济效益,所以感兴趣的学生不多;另外,研究生的外语能力不如本科生。

  现实情况确实如此,考上研究生后,好多国际法专业的学生为了今后的就业,往往在研一、研二就心投入到司法资格考试中,在研三还要参加各种各样的公务员考试。有的本科专业的研究生在读研3年内,甚至没有将国际法方面的本科教材系统地读一遍。由于就业的压力,许多国际法专业的学生毕业后都从事了与国际法无关的工作。

  姚艳霞认为,学生就业受整个社会的功利主义影响;此外,没有从事国际法工作的平台。毕家玮也认为,从事国际法专门工作的就业岗位在国内有限。然而从市场需求的角度说,突然提供给国际法专业与其他部门法相同数目和质量的就业岗位,也并不现实。

  毕家玮,从国家层面如何发展来说,有关部门、教学科研组织可以提供给青年学生更多接触国际法、国际事务的机会,例如国内部分高校与国际司法机构签订实习合作协议,以及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等活动。在这一方面就相对成熟,国家层面会成立专项基金支持鼓励青年人进入国际组织工作。

  而最为业界诟病的当属国际论研究和实践的脱节,这主要是由于研究机构与相关部门或企业缺乏良性互动造成的。研究机构的研究不是有关部门或企业所需要的,而相关部门或企业需要了解的,研究机构又没有进行这方面的项目。

  刘毅强告诉周末记者,目前国际法教学确实存在与实践脱轨的情况,而且比较严重。国际法研究和教学不是看文章,一定要与实务接轨,研究出来的,要有人用。虽然国际法促进中心招来的实习生都是国际法专业的,但刘毅强认为,一些实习生对国际法没有很深入的认识,这与国际法教学的面面俱到有关。并且教授的国际法知识也显得非常的空洞,缺少与实践的对接。

  因此,刘毅强认为,与相关部门或企业合作,为国际法人才“定身量制”,培养海洋政策、陆地边界争端解决专门领域的国际法人才,或者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模式,携手外国教育研究机构共同培养国际法人才,将是有效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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