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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才有证明力 最高院审理合同法纠纷的指导

作者:habao 来源:未知 日期:2021-8-13 6:07:06 人气: 标签:合同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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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律师律师绍兴合同法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理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什么样的才有证明力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原物或者与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资料等;有其他佐证并以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一方当事人申请依照程序制作的或者现场的勘验。只要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这些的,法庭就应当确认这些的证明力。

  当前,因全球金融危机蔓延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在司法领域已经出现明显反映,民商事案件尤其是与企业经营相关的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呈大幅增长的态势;同时出现了诸多由宏观经济形势变化所引发的新的审判实务问题。围绕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立足审判、胸怀大局、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这些民商事审判实务中与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密切相关的普遍性问题、重点问题,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不仅是民商事审判部门应对金融危机工作的重要任务,而且对于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公平的投资,公平解决纠纷、提振市场信心等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在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1、当前市场主体之间的产品交易、资金流转因原料价格剧烈波动、市场需求关系的变化、流动资金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大量纠纷,对于部分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请求,应当依据公平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严格审查。

  2、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应当充分注意到全球性金融危机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并非完全是一个令所有市场主体猝不及防的突变过程,而是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在演变过程中,市场主体应当对于市场风险存在一定程度的预见和判断。应当依法把握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严格审查当事人提出的;无法预见;的主张,对于涉及石油、焦炭、有色金属等市场属性活泼、长期以来价格波动较大的大商品标的物以及股票、期货等风险投资型金融产品标的物的合同,更要慎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3、要合理区分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商业风险属于从事商业活动的固有风险,诸如尚未达到异常变动程度的供求关系变化、价格涨跌等。情势变更是当事人在缔约时无法预见的非市场系统固有的风险。在判断某种重大客观变化是否属于情势变更时,应当注意衡量风险类型是否属于社会一般观念上的事先无法预见、风险程度是否远远超出正的合理预期、风险是否可以防范和控制、交易性质是否属于通常的;高风险高收益;范围等因素,并结合市场的具体情况,在个案中识别情势变更和商业风险。

  4、在调整尺度的价值取向把握上,仍应遵循侧重于守约方的原则。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并非简单地豁免债务人的义务而使债权人承受不利后果,而是要充分注意利益均衡,公平合理地调整双方利益关系。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当事人重新协商,改订合同;重新协商不成的,争取调解解决。为防止情势变更原则被而影响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决定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作出判决的,应当按照最高《关于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履行适用情势变更的相关审核程序。

  5、现阶段由于国内宏观经济的变化和影响,民商事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现象比较突出。对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所约定的过分高于违约造成损失的违约金或者极具惩罚性的违约金条款,应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和最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等关于调整过高违约金的内容和,合理调整违约金数额,公平解决违约问题。

  6、在当前企业经营状况普遍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对于违约金数额过分高于违约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的违约金性质,合理调整裁量幅度,切实防止以意思自治为由而完全当事人约定过高的违约金。

  7、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调整过高违约金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准,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综合权衡,避免简单地采用固定比例等;一刀切;的做法,防止机械司法而可能造成的实质不公平。

  8、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妥当解决违约金纠纷,违约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进行免责抗辩而未提出违约金调整请求的,可以就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违约金过高问题进行释明。要正确确定举证,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条款继续有效的,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的进行处理。

  9、在当前市场主体违约情形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违约行为通常导致可得利益损失。根据交易的性质、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分为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买卖合同违约中,因人违约而造成买受人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生产利润损失。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合同以及提供服务或劳务的合同中,因一方违约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经营利润损失。先后系列买卖合同中,因原合同方违约而造成其后的转售合同出售方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转售利润损失。

  10、在计算和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综合运用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损益相抵规则以及相抵规则等,从非违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违约方不可预见的损失、非违约方不当扩大的损失、非违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非违约方亦有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必要的交易成本。存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第二款的欺诈经营、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当事人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以及因违约导致人身伤亡、损害等情形的,不宜适用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规则。

  11、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合理分配举证。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非违约方没有采取合理减损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非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利益以及非违约方亦有的举证;非违约方应当承担其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总额、必要的交易成本的举证。对于可以预见的损失,既可以由非违约方举证,也可以由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裁量。右眼皮跳测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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