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三点水的男孩名字在国家公务员行测常识判断当中,法律都是每年必考内容,而行政法又是法律当中比较重要的章节。今天云南中公教育专家就主要梳理行政法中的行政诉讼高频考点,以期对每一位考生有所帮助。 《行政诉讼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其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提起诉讼。 鉴于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实在是太多,此处不再一一罗列,考试时候仅仅需要考生记忆哪些行为法院不予受理即可,根据题目问法作出相应选择。 (7)行政机关根据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 (8)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管辖(原告就被告)。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管辖。 (3)复议机关在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4.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以其所属的人民为被告;实行垂直领导的,以垂直领导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5.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向提起诉讼的,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 6.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7.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告。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政机关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名为授权,实为委托) 行政诉讼考点相对丰富,以上仅仅是列举了与考试紧密相关的相对重要的考点,考生如对以上知识融汇贯通,相信能够应对一般的题目,如果想要取得更理想的成绩,那就需要进行更全面的复习。 【例题】李某与王某发生口角,将王某打伤,被县处以行政10日。李某不服,向市提起行政复议,市维持了复议决定。李某对复议决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B。中公解析: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故B项正确,A项错误。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管辖(原告就被告)。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管辖。故CD两项均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