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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后的一点

作者:佚名 来源:未知 日期:2021-11-17 12:54:14 人气: 标签:学生侵权责任论文
导读:四川挖出50米大蟒蛇作者:金雨薇(侵权责任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前京律师事务所)日期:2021-02-04阅读:171次随着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社…

  四川挖出50米大蟒蛇作者:金雨薇(侵权责任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前京律师事务所)日期:2021-02-04 阅读:171次

  随着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社会矛盾多发,刑事案件不断增加,其中未成年人的犯罪率也呈增长态势,近期《隐秘的角落》这部网剧引起大众的关注,未成年人犯罪也成了一个热点话题,由此笔者想到了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后的一些思考。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具体体现在《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其中明确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的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人犯罪不、易冲动等特点,但主观恶性程度上相对成年人犯罪较轻,而且未成年人处于生理、心理的发展变化阶段,对性格形成的关键阶段,可塑性强,成功的概率大。根据最高公布的数据,从

  年代,上海市已经最早开始在国内进行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的探索(观护即观察、,即帮助、教育)。但实践中,对未成年人的观护在法律上的一直是比较原则,明确的实施细则及配套措施不多,根据相关调研,目前国内多数地区实施的人员主要由司法所矫正部门、检察院未检部门、社工、学校、村、居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未成年人团体中的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组成。但据笔者了解,由于国内尚未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的法律制度,各地开展的未成年人社会观护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不足,因此,笔者:

  1.尽快设立未成年人的社会观护制度,建立一系列的配套措施,运用社会组织、团体的力量配合司法机关共同建立社会观护。

  3.对于没有工读学校的地区,有条件的可以设立“未成年人设立社会观护”,进行心理疏导、就业技能培训等一系列学校型的,没有设立条件的,在有职业学校的地区,在职业学校内设立单独类型的班级。

  4.对于的企业热情不高,数量较少的情况(金山区只有三家企业有对接,且都为私营企业,每年接收未成年仅为几人),应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引导,对企业进行有条件的税收减免,政策扶持,财政补贴等措施,增加企业吸收、接纳被未成年人的热情。

  未成年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一时的误入有各方面的原因,做好安置工作有利于家庭幸福,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把建设、平安建设的消极因素转变为国家长治久安的积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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